附录:(略)附录 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拟委托的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
注:(略) 2、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本项目投标中拟派检测人员可以是其下属单位试验检测机构人员,或者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人员。如投标人不具备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试验检测机构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 |
注:(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6.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 ”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略)】(略)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在近三年内在监理执业过程中未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
注:(略)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至少具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或职能领域的工作经验,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②未担任恩施州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总监,且在监项目不超过2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提供自(略)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④在岗要求:(略) |
注:(略) 2、监理工程师应附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应反映业绩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提供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提供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附简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注册监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作为年限证明佐证材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低要求) 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人 |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执业。每个月在项目现场到岗履责时间不能少于(略)日(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提供自(略)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试验检测负责人 | 1 人 |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②提供自(略)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下属单位/拟委托的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监理员 | 2 人 | ①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监理员在每个月在项目现场到岗履责时间不能少于(略)日(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提供自(略)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注:(略) 附录6财务低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0万元。 |
</p)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附录 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 |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 合计 | |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备注:(略)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