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年第(略)号令)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①时间要求:(略)
②证明材料要求:(略)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不超过(略)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需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略)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略)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注:(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