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龙门县南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所有权转让。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路溪邵坡头村之一,共(略)项,起始价为1.(略)万元。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略) (二)竞买保证金:(略) (三)转让标的质量:(略)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就堆提货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略)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并与转让方签订《龙门县南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所有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略) 四、提货办法 (一)竞得人在处置该批报废资产后需提供一份资产处置报告给龙门县南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二)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南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并按每天(略)元交纳场地占用费。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南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