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略)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预算金额、高限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数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及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开标形式:(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4)。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本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现场投标等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款式要求:(略)
2、材质要求:(略)
3、工艺要求:(略)
4、舒适度要求:(略)
(二)、样品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投标款式的女护士鞋样品一双((略)码、包括鞋面、鞋里、鞋底、鞋垫等)。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商标、品牌、LOGO、地址、联系方式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若样品自带固定标识(如织标、铭牌、印刷图案),必须彻底遮盖或去除,且遮挡方式需保证在运输、开启、评审过程中不脱落、不失效,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人开标时提供的护士鞋样品供留样,作为验收的标准。如发现提供的样品与所供商品不一样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退回所供商品、扣罚履约保证金,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样品待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验收合格后由医院退回。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高限价(略)元/双,超过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标书(见投标资料目录)及样品,不得参与采购。标书及样品请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等非现场提交。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如运输、送货费及税金等可能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等),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4、采购评选方法:(略)
5、质保期:(略)
6、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一个工作日)结束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中标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履约保证金:(略)
8、交货时间:(略)
9、交货地点:(略)
(略)、验收:(略)
必要时,需方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供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方免费补足,确保需方正常使用。
(略)、实际供货时,若医院发现货品与前期提交的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或有其他质量问题,有权拒收并取消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略)、医院收到鞋并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如有鞋码不合适,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调码,在调码期间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略)、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对所供货物实行国家“三包”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略)小时,并在一周内完成调换或维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略)、在超过质保期后,若有个别商品需要修理,厂家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略)、付款方式:(略)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