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监理: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 ((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