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略) 开户行/账号:(略) (注:(略) 1、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3、根据《成都市基层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成办规((略))3号)第二十五条“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按一年期土地流转费标准计收交易服务费”规定,对成都市内进场交易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项目,按照“流转面积(亩)X1年X单价(元/亩/年)X5%”计收交易服务费。 4、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5)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