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采购项目两年期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比选选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为期两年的代理服务合约。请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及时联系我方领取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比选申请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1.比选人不向中选人支付、收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向所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
2.招标代理费收费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略)〕(略)号)明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平均价为基准,由比选申请人自主报价。
3.代理服务费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略)
4.比选申请人报价以黔招协〔(略)〕(略) 号平均价下浮率为报价口径,报价包含向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金额待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按填报下浮率据实核算。
(三)采购需求:(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方式:(略)
(六)采购内容:
1.选取1家中选人承担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货物、服务和工程类等采购项目两年期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
2.中选人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项目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采购工作。
3.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期限:(略)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比选仅为框架性代理机构遴选,比选人不保证合同服务期内具体委托项目的数量、金额及频率,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若中选人在单个项目代理过程中出现根本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关键节点工作、代理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导致采购失败等),比选人有权依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将该单个项目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执行,中选人不得因此向比选人主张任何补偿或预期利益损失。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比选申请人须已纳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名录,具备贵州省内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代理操作权限。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实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均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略)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略)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略)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略)
提交比选申请书地点:(略)
比选时间:(略)
比选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比选人信息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