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 信 誉 要 求 :(略)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施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略)
8、供应商须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平台,开标后 (略) 分钟内供应商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 CA 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 若 供 应 商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https:(略)
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4. 若在开标环节政采云系统“供应商投标设备信息 ”有异常,提示供应商的 IP 地址、 MAC 地址、硬盘号等一致的情况,将视为涉嫌串通投标行为,并且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