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太平区政府:(略)
2、太平区人社局
3、太平区发改委:(略)
4、太平区党校:(略)
二、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对本项目管理品质负责;要求:(略)
2. 门卫(略)人,要求:(略)
3. 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略)人,要求:(略)
4. 维修工1人,人员要求:(略)
5电工1人,人员要求:(略)
三、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1、办公楼内保洁工作及标准: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
(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工作时间每小时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7)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8)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周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9)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周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略))卫生消毒:
①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 1次作业。
②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周至少开展 1 次作业。
((略))会务辅助服务
①办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会议服务;报刊、邮件收转、活动室管理,布置会场。
②参会人员离场后,立即回收会议资料、席卡、纸笔,清理会场垃圾,归位办公物品。
2、院内清扫保洁工作及标准:(略)
(2)院内冬季除雪范围包括屋顶、雨棚顶、楼字围护结构外表面、室外台阶、院内休息设施等,要求白天雪停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雪停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应当在第二天8:(略)
四、门卫人员服务内容及标准
(1)保安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志。
(2)接待人员应服务主动,用语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
(3)建立每天 (略) 小时接待值班制度,值班事项应有记录。
(4)设立 (略)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来电应 (略)%给予答复。
(5)应有完善的值班工作程序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6)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引导,车辆进出、停放有序,禁止载有危险品和污染源车辆进出
五、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定期与采购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5、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二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保洁人员如不能履行工作职责,采购单位有权利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申请,成交供应商需在一周内对人员进行更换。
7、保洁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毒有关知识,对消毒液的配置方法、使用浓度等,知晓率必须达到(略)%。
8、进行消毒时,保洁员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防止消毒事故和消毒操作方法不当对人的伤害。
六、日常设施设备维护
1、应建立完整的设施设备的档案资料,设施设备标识齐全。
2、由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实施保养计划,及时填写设备运行保养维护记录,按规定持证上岗。
3、设备房内照明符合相关规定,标识、标牌齐全美观,墙面平整无污迹,地面平坦、防滑、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设备运行防护应无缺陷,消防灭火设备(或器件)的功能有效,其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七、考核要求
1、保洁处罚标准:(略)
2、门卫人员处罚标准:(略)
门卫管理:(略)
八、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2、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劳资纠纷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或将物业管理的事项转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自行全面完成物业管理事项,同时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经营。
5、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6、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劳动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有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7、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评定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单位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8、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9、采购单位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通勤班车等,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需自行解决。
(略)、聘用人员产生的劳资纠纷、工伤、工亡事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低工资标准:(略)
九、履约期限:(略)
续签条件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履约验收合格;如有重大变化,由采购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重新采购。若成交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采购方标准要求,采购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
十、付款方式:(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