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略)〕5号),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 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答辩地点:(略) 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及时间以开标当日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 含开标当月)近(略)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因工 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的社保证明 材料。3.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需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截图。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需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 知》(赣建字〔(略))4号〕文件精神在“江西住建云”办理信息 登记,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提供的江西省住建云截图中企业信息登记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略) 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登记状态为“企业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登记状态为“人员信息过 期”的,过期的人员不涉及拟派投标人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拟派 的投标人员信息过期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依据:(略) 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 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企业经营场所要求:(略) 业需提供江西住建云进赣地址信息登记截图、与进赣地址信息一致 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管部门合同备案登记 记录);(2)本省企业需提供不动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以及房管部门合同备案登记记录)。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