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理工大学AI服务器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项目概况深圳理工大学AI服务器竞价采购项目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概况深圳理工大学AI服务器竞价采购项目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深圳理工大学AI服务器竞价采购项目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略)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预算金额(元):(略)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高限价(元):(略)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PLAN-(略)-(略)-(略)-(略)AI管理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计算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CPU服务器1(略)PLAN-(略)-(略)-(略)-(略)AI GPU服务器1(略)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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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注:(略)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方式:(略)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售价:(略)[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时间:(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竞价程序(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答疑。响应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递交应答文件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方法为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略)(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响应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略)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略)(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略)(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三)竞价成交原则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低价法,确定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略).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略)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项目竞价失败:(略)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略)〕(略)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六)质疑及其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质疑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七)合同履约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或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系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或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略)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八)重要提示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4.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单位名称:(略)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详细地址:(略)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名称:(略)地址:(略)深圳理工大学(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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