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3.本项目资格条件具体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6.项目所属行业:(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略)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 (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8.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通过“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