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略)
标段号 | 名称 | 产品数量 (份) | 年度采购预算 (元) |
1 | 流动相试剂及普通化学试剂等 | (略) | (略).(略) |
2 | 生物试剂及培养基等 | (略) | (略).(略) |
3 | 标准品及质控样等 | (略) | (略).(略) |
注:(略)
2.交货地点:(略)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采购方式:(略)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略)〕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及转包、分包:(略)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
2、获取方式:(略)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售价:(略)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略)
8、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技术支持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QQ:(略)
三、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2. 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4.投标方式:(略)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6.各投标单位的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做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略)
3、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