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荆高速公路汉川收费站改扩建项目HCSG-1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湖北武荆高速公路汉川收费站改扩建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荆高速公路汉川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略)〕(略)号)批复了施工图设计。项目法人为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1)公路工程:(略)
(2)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房建工程:(略)
(4)机电工程:(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年9月(略)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4家;(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承担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并负责对整个工程的实施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应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清晰划分,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载明;(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当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就工程实施发生争议时,联合体牵头人有权在征求发包人意见后作出终决定,各成员应无条件服从。联合体各成员仍应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同一项专业工程只能由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略)
注:(略)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例1:(略)
例2:(略)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略)%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例:(略)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略)号
电话:
(略)-(略)
传真:
邮政编码:
(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2)(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3)(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4)(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5)(6)项的资质要求。
6、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业绩要求
1、公路工程业绩:(略)
(1)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施工业绩;
(2)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增设收费站的施工业绩;
(3)近5年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同时涵盖路基、路面)。
2、机电工程业绩:(略)
(4)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5)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养护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业绩;
(6)近5年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
3、房建工程业绩:
(7)近5年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第(1)、(2)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上表第(3)、(6)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五)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中“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上表第(4)、(5)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上表第(7)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付:(略)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除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上表业绩低要求。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1项业绩要求;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2项业绩要求;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3项业绩要求;联合体中不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的同类施工业绩不予认定。
联合体协议书及合同等证明材料任务分工不能反映上述标准的,不予认定。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若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业绩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略)、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低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3、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以下一个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即可:
(1)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施工项目;
(2)1个高速公路增设收费站的施工项目;
(3)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须同时涵盖路基、路面)。
项目总工
2、近5年担任过以下一个项目的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即可:
机电负责人
2、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1)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2)1个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养护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业绩;
(3)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第(3)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七) 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机电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上表第(1)、(2)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上表第(3)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七)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是(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经理、机电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6、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机电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牵头人未承担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的;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4家;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4)同一项专业工程由两家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承担;
6
技术暗标
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7
投标报价
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
资质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5、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2)(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3)(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4)(6)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1)(5)(6)项的资质要求。
7、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类似项目业绩
(3)近5年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同时涵盖路基、路面);
(5)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养护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业绩。
(6)近5年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5、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公路第(1)、(2)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上表第(7)目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6、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除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上表业绩低要求。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1项业绩要求;承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2项业绩要求;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中第3项业绩要求;联合体中不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的同类施工业绩不予认定。联合体协议书及合同等证明材料任务分工不能反映上述标准的,不予认定。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9、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略)、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略)、若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业绩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财务状况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3)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以下一个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即可:
a.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施工项目;
b.1个高速公路增设收费站的施工项目;
c.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须同时涵盖路基、路面)。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2)近5年担任过以下一个项目的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即可:
a. 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施工项目;
b. 1个高速公路增设收费站的施工项目;
c. 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须同时涵盖路基、路面);
3、机电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2)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a. 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须至少含有收费广场新增车道的扩建)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b. 1个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养护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业绩;
c. 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机电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第a、b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第c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七) 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上表第a、b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上表第c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七)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是(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经理、机电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6)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的分项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分项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低于高投标限价的(略)%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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