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略)
2、建设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1)设计部分:(略)
(2)采购部分:(略)
(3)施工部分:(略)
4、计划工期:(略)
5、本项目投资金额:(略)
6、质量目标:(略)
7、安全生产目标:(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略)
2.2施工资质:(略)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略)
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
3.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和分工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3.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申请;
3.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5.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等)。(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成员)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要求:
7.1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3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 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略)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派人员社保要求:(略)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 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登记表》截图)
(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略)〕(略)号)号文规定:(略)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申请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 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 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略)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略) 家;有效申请人不足 (略) 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申请;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之规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 8月(略)日至(略)年9月2日(略)时(略)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 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9 月3日(略)时(略)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 锁或手 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 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 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略)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 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 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 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 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 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 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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