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一期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州本级预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昌兴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
2.1.1渠道工程:(略)
2.1.2水闸工程:(略)
2.1.3桥梁工程:(略)
2.1.4涵洞工程:(略)
2.1.5集水井工程:(略)
2.1.6吉三泉小库围栏工程:(略)
2.1.7管理设备购置:(略)
2.1.8其他工程:(略)
2.1.9机电金属结构
2.1.9.1闸房亮化:(略)
2.1.9.2金属结构维护。(略)座人行便桥及钢测桥除锈喷漆。
2.1.9.3防腐处理。所有金属结构表面采用除锈、涂防腐涂料等处理方式,针对地下水腐蚀性较强区域的金属构件,采用加强型防腐措施,延长使用寿命。
2.1.(略)消防工程
2.1.(略).1米泉管理站:(略)
2.1.(略).2昌吉管理站:(略)
2.2建设地址:(略)
2.3质量标准:(略)
2.4招标范围:(略)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 评标办法:(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官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新疆昌兴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divDS_(略)c4d0e5_0a7d_(略)b_8fd0_(略)c(略)f9a7d(略).(略)
- 上一篇
此处显示相关信息标题信息
- 下一篇
此处显示相关信息标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