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或网页截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略)
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
4.如为浙江省省外企业还须还应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是请上传,如否请上传空白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