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略)
2.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十二条:(略)
3.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略)
1.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略)
3.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澄清等交互环节。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