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略)万平方米电解制氢用电极、1.5万件3D打印产品及(略)吨特种粉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产(略)万平方米电解制氢用电极、1.5万件3D打印产品及(略)吨特种粉体项目已由盱眙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盱审批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矿新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矿新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注:(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②物资采购:(略) ③施工:(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 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略) 3.3.3 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注:(略)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①总承包、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③本条款所指厂房业绩,项目工程主体应为厂房,项目可附带配套仓库;仅为仓库、仓储物流库等以仓储为主体功能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有效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略)年8月(略)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略)年8月(略)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的核查结果为合格,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5.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6.工艺系统流程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 7.智能化设计、制造运营管理系统说明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7.景观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8.智慧物流设计、智能化设计须提供仓储管理系统与仓储控制系统集成,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3.全流程工艺逻辑闭环通顺,物料输送、设备检修、消防疏散、公用工程管线接口统筹一体化优化,必须结合本项目场地边界、土建条件、生产工况进行专项定制化设计。 4.完整阐述工艺布局设计思路、空间分配依据、动线规划逻辑,配套文字说明图纸每一处布局的设计考量。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智能化专项方案覆盖厂区安防监控、生产过程在线监测、能耗智慧管控、人员车辆门禁、综合通信、设备运维管理全子系统,功能布局贴合项目生产、仓储、办公综合使用需求,无功能缺漏。 4.系统架构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各弱电子系统数据互通、平台统一管控;软硬件设备选型经济可靠,全部设计内容符合智能化、消防、通信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5.须提供智能化系统拓扑架构图、设备点位平面布置图、专项设计说明书,完整阐述系统联动逻辑、数据传输方案。 | 注:(略)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7.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计0.2分。 2、设计团队成员须配备有工艺(含机械设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热力、造价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①工艺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及化工或化学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⑥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⑦热力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⑧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每项计0.(略)分,仅具备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其中一项证书的,每项计0.(略)分,高计2.8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重复计分。 注:(略) | 2.2.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设计业绩:(略) (3)施工业绩:(略)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①总承包、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③本条款所指厂房业绩,项目工程主体应为厂房,项目可附带配套仓库;仅为仓库、仓储物流库等以仓储为主体功能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有效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 ④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⑤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⑥本项业绩与评分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设计业绩:(略) (3)施工业绩:(略)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2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①总承包、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③本条款所指厂房业绩,项目工程主体应为厂房,项目可附带配套仓库;仅为仓库、仓储物流库等以仓储为主体功能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有效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⑤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⑥本项业绩与评分时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略)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4.1.4 |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特点,定标择优的相对标准如下: 1、设计方案:(略) 2、企业资信、项目团队管理水平:(略) 3、现场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为优,其余为一般; 4、设计方案可视化动画演示文件,须完整涵盖以下全部演示模块,不得缺项:(略) 注:(略) ①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②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③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④相关工程业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略)〕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略)〕4 号)文件精神和《(略)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特别提醒:(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