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延深开采下组煤项目三期井巷工程: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须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4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近年指:(略)
类似业绩指:(略)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略)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略)
③项目经理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程履约的承诺函,全程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注:(略)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须满足:(略)
【注1】:(略)
【注2】:(略)
【注3】:(略)
信誉要求:
3.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