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智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安徽建工钢构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伸缩缝橡胶配件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采购内容:(略)
4、含税控制价:(略)
5、工程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质量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略)
5.1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2报价单位需综合考虑,合理报价,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6、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9、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略)、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录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略)
四、报价方式
(略)年8月(略)日上午9时前登录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后几页的报价清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 ”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报价清单“投标单位(公章)处须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处须盖章或签字。
五、其他
1、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钢构公司,联系人:(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按月结算(上月(略)日至本月(略)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投标人于每月(略)日凭采购人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到采购人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略)%)与采购人办理结算。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款的(略)%,剩余(略)%结算后六个月内付清。采购人选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采购人采用票据、安信付款的,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采购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除税价,并将除税价作为评标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5.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5.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5.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采购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5)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的。
(6)本次询价不接受恶意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不保证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