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单位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砂石网上挂牌销售活动。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 (四)本次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在交易系统注册、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五)竞买人需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公示内容,竞买人竞得该项资产后必须严格按照挂牌公告的《砂石销售合同》签订,不得反悔,否则委托方可取消竞得人资格。 二、价款及有关费用(税费)支付方式 (一)砂石价款 1.计算方式:(略) 2.结算单价:(略) 3.实际开挖工程量:(略) 4.支付期限:(略) (二)前期投入费用 挂牌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略),(略).(略))。该笔费用列入前期投入,由竞得人在公开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且第三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三方。 (三)其他费用 1.竞得人须在现场安装过磅称重装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2.竞得人在签订《砂石销售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略),(略).(略))。出让方在砂石清运完毕并完成现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3.竞得人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三、其他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二)本次出让的剩余砂石需在出让人指定的堆放场地装载及清运,不得进入场地平整施工作业区域装载。因堆放场地容纳能力有限,竞得人在成功竞得砂石后,在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需及时装载及清运拟出让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如因竞得人装载及清运原因导致场地平整项目费用增加,所需增加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保证砂石装载及清运量每月平均不低于(略)万吨,每天平均不低于0.8万吨。如竞得人未达到约定的装载及清运量,竞得人须进行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当砂石剩余存量濒临枯竭、无法满足低外运要求,经现场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实后,豁免低装载量管控约束。 (三)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或按委托方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砂石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上缴国库。 公示期间如有质疑或投诉,须在公示期间向委托方(项目监督管理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委托方(项目监督管理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在公示期内收到有关书面质疑或投诉的,应在(略)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下达相关调查结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于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及其他违规投诉行为,视情采取将相关违规投诉行为记入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档案,列入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追究投诉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赔偿责任等措施。 (五)在产权电子交易因特殊情况暂停、中止交易后恢复重新竞价的,将通过原公告渠道重新发布竞价公告,继续公告期限为(略)个工作日。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恢复重新竞价,以原竞价过程终止时的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项目暂停或中止时已截止报名的,重新竞价在原合格竞价人中进行,重新竞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的砂石自进场装载及清运后视为交付,交付后所有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装载、运输各环节全部事宜及费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挂牌销售的砂石,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其规模、形态、储量、占比、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部分砂石存在全风化凝灰岩情况,竞得人须自行筛分,筛分后的砂石过磅重量计入实际开挖工程量结算;如竞得人不进行筛分,则全部计入实际开挖工程量结算。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砂石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砂石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砂石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砂石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四)竞买人须自行全面踏勘现场、研判政策、评估市场及经营风险,审慎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竞得标的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砂石销售合同》后,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市场经营风险、自身经营管理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让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让方、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申请退款、索赔、延长砂石处置期限或变更合同约定内容。 若因出让方故意隐瞒项目关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单方违约等出让方过错原因,导致竞得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竞得人可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救济权利,本条内容不排除竞得人法定正当救济途径。 (五)竞得人优先保证本区域采挖的砂石用于大亚湾区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大亚湾区域砂石的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六)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竞得人取得本次砂石后,必须依法处置砂石,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配合做好计量、核对和确认工作,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砂石。 (八)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等原因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安全事故和破坏环境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逾期未办理《成交通知书》或者拒绝签订《砂石销售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砂石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不符合竞买条件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本次挂牌交易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项目对外公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项目对外公开联系人:(略) (二)项目对外公开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