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3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3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已由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杞发改城镇((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 ,招标人为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略)。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4、总投资额度:(略)
2.5、建设规模:(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标段:(略)
2.8、质量要求:(略)
2.9、计划工期:(略)
2.(略)、确定中标人:(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略)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书面声明。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它在施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1.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查询截图(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财务要求:(略)
3.3信誉要求:(略)
3.3.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略)
3.3.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略)
3.3.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3.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法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4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3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略)
3.7.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公示。
8.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