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告知函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1.为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从业人员定员共计 (略) 人,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时公司从业实际人数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伤亡赔偿、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等。
2.涵盖第三者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
3.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费用、医疗救护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赔偿,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资金支持,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承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界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服务期限
本次保险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服务义务,确保保险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服务地点
以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所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运输路线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场所。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风险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保险服务和事故预防建议。
(四)服务标准
1.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供专业、规范的保险服务。
2.建立健全(略)小时接报案服务机制,确保在接到报案后能够迅速响应,5分钟内与企业取得联系,及时开展视频查勘工作。如需进行现场查勘,应按照与企业约定的时间迅速抵达现场,确保查勘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配备专业的查勘理赔车、无人机等先进设备,用于风险监测与预防、搜救等工作,提高保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4.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工作,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帮助企业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6.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协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协助企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8.参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为企业提供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信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
(五)承报责任及限额
序号
保障项目
保障内容
赔偿限额
说明
从业人员
累计赔偿限额
(略)万元
全国法定强制低标准;身故全额赔付;伤残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略) 比例赔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单次生产安全事故多名员工伤亡合计赔付上限。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0.1万元
第三者责任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每人赔偿限额
厂区周边居民、路人、访客、承包商等人身身故、伤残、医疗。
医疗费每人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尾气、危化品泄漏、爆炸等造成承包商、周边房屋、农田、设备、附着物损毁损失
抢险救援费用
事故鉴定费用
法律
费用
免赔
约定
每次事故从业人员身故赔偿限额、第三者身故赔偿限额不设置免赔。
每次事故从业人员伤残、从业人员医疗费用,第三者人员伤残、第三者医疗费用、第三者财产损失,免赔(略) 元或损失金额的(略)%,二者以高者为准。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略)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①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②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保险服务质量问题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⑤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保险理赔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注:(略)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略)
(四)具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涵盖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业务的保险机构。
(五)报名机构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至少承接过3次及以上类似化工企业(或同等风险行业)且投保人数在(略)人及以上的团体安全生产责任险业务业绩。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询比申请单位公章。
三、询比申请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就本次询比报送相关询比申请文件,包括: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1);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2、3);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承诺函、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
4.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6);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7);
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询比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其他对照资格和其他审查、评分标准内容所须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四、询比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询比,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询比单位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线公布报价;
线上询比具体程序如下:
(1)各供应商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询比申请文件;
(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线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线上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不予开标,本项目将作流标处理。
(3)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4)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询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开启线上询比申请文件。
(5)所有询比申请文件均开启后,开标大厅将展示所有成功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的名称、报价等信息。
(6)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程序,未参加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在开标过程中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8)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在线记录原因),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可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9)评审委员会根据询比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终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终综合得分相同,则以终报价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终报价得分相同,则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相同,则以业绩得分高的单位优先;如果业绩得分相同,则采购人自行确定。
((略))询比结束后,采购人将询比结果报公司进行内部决策,通过后将公布成交结果,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特别说明】本次比选评审委员会按采购人内控制度组建。
五、询比申请文件提交
(一)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询比开始时间:(略)
(二)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询比申请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略)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
六、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略)万元,总价包干模式,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的,可在招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供应商应于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招采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联系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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