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双色湖西路(黄河路—徽州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补疑2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2调整如下:
原附件2推荐规则: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设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量为S:
(1)当S为奇数时,对评标价(按照评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不低于第(S+1)/2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2)当S为偶数时,对评标价(按照评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不低于第S/2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现调整为:(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按照评标价由次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注:(略)
特殊情形举例:(略)
投标单位 | 评标价 | 技术文件得分 | 优先情况 | 排序 | 次低评标价分布位置 |
A | (略) | (略) | | 1 | |
B | (略) | (略) | | 2 | |
C | (略) | (略) | 优先 | 3 | 次低价 |
D | (略) | (略) | | 4 | |
E | (略) | (略) | | 5 | |
该项目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评审均通过,则该项目次低评标价报价为(略),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价不低于(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即按排序3→2→1的顺序评审)。
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8月(略)日
答疑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