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平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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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下埕小区、恒春小区(略)间住宅及(略)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重)进行公开出租补充公告 原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下埕小区、恒春小区(略)间住宅及(略)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重)产权招租公告,已于(略)年8月(略)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3日。因委托方对租赁事宜进行调整,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1.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1号楼(略)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1号楼(略)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3.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略)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4.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略)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5.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略)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6.撤回编号为(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略)-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7.编号(略)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略)-2室商铺五年租赁权首年租金起拍价调整为(略).(略)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5万元。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