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市中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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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内容 一是小麦高产示范片。全区小麦高产示范面积达(略)亩及以上。二是小麦超高产示范点位。集中打造2个面积不低于(略)亩的超高产示范点位,力争实现示范点位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以上。三是蜜薯种植试点。打造2个的蜜薯种植试点。 二、实施方式 一是小麦高产示范片。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原则,采取摸底调查与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种粮大户种植小麦。二是小麦超高产示范点位打造。与内江市农业科学院合作共建,由内江市农业科学院提供高产技术攻关、测产验收、技术培训等技术指导服务。三是蜜薯种植试点。根据《全市蜜薯产业发展专题会会议纪要》安排,依托内江鑫风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今年6月在朝阳镇、全安镇打造2个蜜薯种植试点,共计(略)亩。 三、补贴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项目资金来源为(略)年市级财政“2+5+N”产业资金。其中,小麦高产示范项目按照每亩不高于(略)元,申请补贴的小麦种植地块需集中连片,且单块或多块合计种植面积达到(略)亩及以上。蜜薯种植试点项目按照每亩(略)元标准实施。内江市农业科学院技术服务费用8万元,具体见附件1。 四、验收程序 (一)资料准备。种植主体在播种结束后向种植地所在镇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内江市市中区小麦高产示范与蜜薯种植试点项目补贴申请表》、种植主体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种植地块面积证明(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代耕代种协议等)、种植面积丈量初步说明及种植地块位置示意图等。 (二)资料审核。一是各镇、村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种植地块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种植面积、种植情况等,并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是公示完成后,各镇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审。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材料后实地核查种植情况、面积等。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的种植主体,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验收合格名单及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主体,区农业农村局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要求主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整改不利或无法整改的,按实际情况扣除相关问题面积。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镇积极配合,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到户到田。二是开展技术服务。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具体团队见附件2。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杜绝截留骗补、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 附件:(略)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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