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经济标:(略)技术标:(略)商务标:(略)[if !supportLists][endif]企业业绩 8分企业业绩获奖 2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2(1) | 经济标((略)分)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高和低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高和一个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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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略)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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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略)分)
| 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结合城市特征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研究项目周边区域级竞品,分析项目客群来源及需求,要求项目定位准确、匹配市场需求;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响应当地政策编写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针对性较强,立意较新,符合规划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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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图布局
| [if !supportLists]1.[endif]功能及业态布局符合项目需求,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if !supportLists]2.[endif]保障功能分区合理、交通组织流线的合理性。[if !supportLists]3.[endif]总图布置符合规划条件等要求,确保城市配套服务的便利性、规避周边不利因素。 [if !supportLists]4.[endif]提供真实准确的日照分析图。 [if !supportLists]5.[endif]标明建筑间距、消防登高场地、消防流线等关键信息。 [if !supportLists]6.[endif]提供绿地率、建筑密度计算细则分析。 7.设计并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等配套场地布置落位分析图。 | (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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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组织 | [if !supportLists]1.[endif]交通流线组织合理有序。[if !supportLists]2.[endif]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流线组织清晰安全,充分考虑人行流线与车行流线的有效分流设计,注重地面及地下归家流线的体验。[if !supportLists]3.[endif]考虑后勤及环卫流线的合理组织。[if !supportLists]4.[endif]地面及地下归家流线的平面、效果设计。5.设计并落实小区门禁管控,优化住区品质。 |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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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效果 | [if !supportLists]1.[endif]立面造型新颖,理念先进,立意独特,符合属地文化要求。 [if !supportLists]2.[endif]外观、造型整体效果出众,立面选材清晰明确。[if !supportLists]3.[endif]对住宅、小区入口、配套用房等重要立面效果均有清晰的表达。4.效果表现应包含:(略) | (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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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面设计 | [if !supportLists]1.[endif]功能布置经济合理注重室内空间使用舒适性。 [if !supportLists]2.[endif]户型配比设计人根据当地市场需求自行研判,户型设计大化体现货值,产品需含园区规划。 [if !supportLists]3.[endif]户型设计应迎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对所有单体楼栋均需进行设计。 4.平面布局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需提供清晰的面积计算方式及指标,标明得房率。5.平面应对项目配套用房、沿街商业、住宅单体、地下室均需进行设计。 | (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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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篇设计 | [if !supportLists]1.[endif]地下室设计专篇:(略)2.项目营销中心、示范区及样板展示区设计专篇。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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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 |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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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略)2.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2(3)
| 商务标((略)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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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成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if !supportLists]1.[endif]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多得2分;[if !supportLists]2.[endif]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多得2分;[if !supportLists]3.[endif]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多得2分;[if !supportLists]4.[endif]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多得2分;[if !supportLists]5.[endif]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多得2分。(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不重复计分。) |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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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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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实力
|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多得8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且合同文件中须清晰体现所涉项目的建筑面积及设计内容。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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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获奖: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有一个得 1 分,本项高得 2 分。注:(略) | 2分 |
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取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