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略)](略)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A-(略)-3、A-(略)-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A-(略)-3、A-(略)-4地块坐落于钱库镇春园北街以西、钱巴河以南、方金内河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为(略)㎡,出让面积为(略)㎡,出让地块为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A-(略)-3、A-(略)-4地块,其中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地块出让面积(略)㎡,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3地块出让面积(略)㎡,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4地块出让面积(略)㎡。地块整体容积率:(略)
备注:(略)
2.本地块具体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3.本地块细分为3个地块,请竞买人详细阅读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略))(略)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规划用地性质、土地用途 | 建筑限高(米)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一 | 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地块 | 钱库镇春园北街以西、钱巴河以南、方金内河以东 | (略) | ≤3.5 | (略)年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纸制品制造业 | (略) | (略).8 |
宗地二 | 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3地块 | 钱库镇春园北街以西、钱巴河以南、方金内河以东 | (略) | ≤3.5 | (略)年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略) | (略).6 |
宗地三 | 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4地块 | 钱库镇春园北街以西、钱巴河以南、方金内河以东 | (略) | ≤3.5 | (略)年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略) | (略).8 |
其他相关要求:
(一)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1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达产期(2年)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自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内,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略)
(二)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3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达产期(2年)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自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内,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略)
(三)苍南县钱库镇城北单元A-(略)-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达产期(2年)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自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内,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略)
注:(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竞买申请人须在9月(略)日前向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经信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招拍挂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9月(略)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上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通过的招拍挂资格证明,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属地乡镇、建设平台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略)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得人对其新公司的权利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钱库镇人民政府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
网上报名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略)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略)号)
联系电话:(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