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农高区管委会七星农场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农高区管委会七星农场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中共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中共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略)](略)号)批准,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交货地点:(略)
2.3采购内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交货期:(略)
2.6技术性能指标:(略)
2.7标段划分:(略)
2.8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项目实施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用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或经销协议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方式:(略)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略)-(略)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略)-(略)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略)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略)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日 期:(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