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略)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略)】第6号、苏建招办【(略)】2号文,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略)】(略)号文、苏建招函〔(略)〕(略)号文等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