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清镇市索风营水电站结余资金项目,现面向社会采取比选的方式招募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镇市索风营水电站结余资金项目
二、采购人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内容
清镇市索风营水电站结余资金项目设计单位,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服务工作,主要涉及新店镇、暗流镇农村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略).(略)万元。
四、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项目采购程序
(一)递交文件
1.递交时间:(略)
2.文件组成:
(1)报价函(具体至***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合法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现场提供上述资料盖章扫描件。
(二)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三)资料审查
比选小组成员现场揭标,对供应商所报资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四)确定成交设计单位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低、质量优质、诚信服务好的原则,确定项目成交设计成交单位(原则上低价成交),并将结果当场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设计单位。
(为防止报价出现异常低价问题,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视为异常低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