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浠资规告字[(略)](略)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宗地面积(m2)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浠水县((略))-(略)号 | 浠水县城区庞安时森林公园以东地块,城南路与现状南岳路交叉口处 | (略).(略)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略)%) | 1.0-2.5 | <(略) | ≥(略) | 居住(略)商业(略) | (略).0 | (略).0 |
注:(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查阅。
四、申请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前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准备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以银行确认到账的时间为准,如数额不足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无效)。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准备金,符合拍卖文件的要求、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现场会定于(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起拍价款含地块耕地占用税。拍卖活动由浠水县公证处依法公证。
2、本地块规划条件约定的相关物业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项目由竞得人按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并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将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移交至相关部门。
3、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