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按约定分肆期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乙方应配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账户开户、汇款操作等相关事宜。 2.合同签署生效,中标方进场调研并启动项目,形成双方认同的《项目施工方案》并签字确认,经招标方完成设备开箱验收后,招标方将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略)%。 3.招标与中标双方依据《项目施工方案》完成整体测试、调试、实施、上线,双方完成交付验收后,招标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略)%。 4.项目实施落地与验收之后,招标与中标双方根据相关验收要求,签订竣工验收报告,并在招标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5.项目验收后满1年无质保问题,期满后经招标方确认后,招标方在取得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6.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略)%)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本付款方式的约定仅供合同参考,终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如对付款方式不认可,需在招标记录中明确提出,并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方可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