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