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经济开发区(略)年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略)年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标志标线出新及交安设施、室外照明设施维修及完善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GYFFJSZ(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经济开发区(略)年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开行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略).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略)
2.(略).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略) | (略)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略)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高邮市文游中路(略)-1号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孙晨 |
| 邮编: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略) |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略).3.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