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略)年度开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国营芜湖机械厂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略)年度开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密级:(略)
2.项目实施周期:(略)
3.项目预计采购时间:(略)
4.拟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概况及需求:
为工厂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优化提供开发、运维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熟悉修理系统生产业务流程
(2)具备VUE2.0、VUE3.0开发能力
(3)具备EOS7.5、EOS7.6.5、EOS8.5平台开发能力
(4)具备MySQL、SQLServer、Redis数据库开发能力
(5)具备Spring Boot平台开发能力
5.数量:(略)
6.单位:(略)
二、供应商资质及信用要求
本次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略)年度开发项目响应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信用要求:(略)
1)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略)
3)被军队系统在军队采购网(https:(略)
注:(略)
3.在原工厂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原有功能、流程、表单、数据均保留,并提供二开后的源代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为驻厂开发实施。
三、意向公开及供应商反馈说明
(一)对以上项目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且希望与我单位进一步联系、了解采购需求的,请在(略)年(略)月8日(略)时前,将《采购意向公开意见/意向反馈书》发给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提出意见建议,其意见建议应当有具体的意见建议事项、理由和修改建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匿名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四、反馈方式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二)提交方式:(略)
五、信息发布渠道
以上采购项目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此页无正文)
国营芜湖机械厂
(略)年8月(略)日
附件: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略)年度开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