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承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一切税金、罚款及相关费用,车牌不随车辆过户;拍卖标的在拍卖前的扣分、罚款、脱审、保险过期、欠缴税费、轮胎、轮毂、发动机号、车架号、座位数不符、车体改色等与过户有关的因车辆现状问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解决,请于标的展示期间谨慎了解。 2、由于车辆使用率较高、使用强度较大,车辆状况不佳,大部分车辆因故障或事故无法修复需要报废处理,请各位意向受让方特别注意。 3、受让方应在(略)年9月(略)日之前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或提供报废证明材料,每逾期1天需缴纳迟滞金(略)元/天/辆。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若因违背交易公告中承诺事项,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5、车辆按现状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费不作调整。 6、该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略)%。 7、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