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略)年度媒体合作服务项目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略)年度媒体合作服务项目采购,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略)
2.2采购范围:(略)
标的1:(略)
标的2:(略)
标的3:(略)
标的4:(略)
标的5:(略)
标的6:(略)
标的7:(略)
标的8:(略)
标的9:(略)
标的(略):(略)
2.3项目所在地区:(略)
2.4采购分类:(略)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1年。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1年止。
(3)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略)%)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略)%-(略)%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略)%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5项目类别:(略)
2.6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响应保证金
备注
1
河源供电局与河源日报社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否
无
谈判对象:(略)
2
河源供电局与河源晚报社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3
河源供电局与南方日报社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4
河源供电局与羊城晚报社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5
河源供电局与广东触电传媒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6
河源供电局与河源广播电视台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7
河源供电局与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8
紫金供电局与紫金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9
东源供电局与东源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略)
和平供电局与和平县广电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龙川供电局与龙川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合作服务项目
备注:(略)
3.1通用资格要求通用资格要求
内容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报价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略)
不得存在的情形:(略)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企业单位)。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