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 (项目名称) 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装修改造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安数据备〔(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安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装修改造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装修改造施工 2.2 建设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略)号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双酒店装修改造。万达嘉华酒店改造主要包含土建及装饰改造、安装改造、电梯改造及其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万达美华酒店改造主要包含土建及装饰改造、安装改造及其基础配套设施改造。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建筑高度约(略)米,整体改造建筑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万达嘉华酒店改造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万达美华酒店改造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具体以图纸为准。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21(略)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含空调箱、风机盘管等的清洗)、安防智能化等〕、全域照明、标识标牌等全部配套专业。室内改造含万达嘉华、美华一层联合共享大堂(含婚庆、婚纱礼服配套区),美华专属外租大堂,四层康体泳池区域,客房及走廊,及其他需改造的所有区域。各区域统一完成原有建构筑物、旧设施拆除清运与基层修复,实施天棚、地面、墙面、卫生间精装,完成固装定制家具及泳池水处理系统等,同步搭载客房RCU、全屋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包含双酒店品牌LOGO设置、室外亮化照明、导视标识等施工内容;同步完成智能调光系统、防水隔音、阻燃防火等专项配套施工及后续保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略)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提醒:(略) 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略) 年9 月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装修工程的施工。 注:(略) ②类似工程的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为准。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仅认定投标人自身承担实施的装修施工部分。非投标人自身承担实施的装修施工业绩,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如该部分装修施工单独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项业绩仅属于分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以此分包工程作为自身业绩参与投标。 ④若上述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的,投标人须另行提供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明确标注项目全称、装修施工具体实施范围、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 ⑥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自(略) 年9 月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略) 年9 月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略) 年9 月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装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因原中标联合体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经发包人多次约谈警示后仍未整改到位,发包人已依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该合同。原EPC总承包的中标联合体任何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成员方)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2)《关于公布(略)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5)承诺书:(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且应满足:(略)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合同签订要求:(略)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 分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投标报价:≥(略)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投标报价:≥(略)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投标报价:(略)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投标报价:≥(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 ; 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略)%、(略)%、(略)%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略)%、(略)%、(略)%、(略)%、(略)%、(略)% | 机电安装工程 | 9%、(略)%、(略)%、(略)%、(略)%、(略)%、(略)%、(略)% | 市政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绿化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暗标)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注:(略)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5 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4 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高得 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 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制定了完善的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 页 | 1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制定了贴合工程实际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方案,明确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并配套对应解决方案,得1.4分;技术工艺科学合理、重难点分析精准、解决方案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较强针对性的,加 0-0.6分,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机电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保方案:制定了机电设备安装方案,调试流程完整;质保期内巡检、故障抢修、应急处置方案周全方案,得0.7分;详细可行、贴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强的,加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保洁服务实施方案:制定开荒保洁、成品保护措施、日常保洁片区划分、垃圾清运方案,得0.7分;详细可行、贴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强的,加0-0.3分,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2.3.4(2) | 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略) 年9 月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装修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多得2分。 注:(略) ②类似工程的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为准。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仅认定投标人自身承担实施的装修施工部分。非投标人自身承担实施的装修施工业绩,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如该部分装修施工单独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项业绩仅属于分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以此分包工程作为自身业绩参与投标。 ④若上述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的,投标人须另行提供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明确标注项目全称、装修施工具体实施范围、装修施工部分对应金额),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 ⑥上述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的,该业绩不得分。 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⑧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不得分。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略) | (略)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评审 |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 1%)以上的,有一项扣 0.(略) 分,多扣 1 分。 说明:(略)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 1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年9月2日(略)时(略)分至(略) 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略)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崔尧 ;相关负责人为:肖雄 。 8.6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