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特别提醒:(略)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须含单跨跨径不小于(略)米的桥梁);(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限制市场准入查询 | 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略)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现金形式:(略)(2)非现金形式: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①诚信承诺书:(略)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略)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