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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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就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相关地方性规定。
??二、资金来源
??本次闲置土地收回收购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三、公示目的
??为确保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拟收回收购地块土地收储价格
??根据前期企业成本调查和现市场土地价格评估,现将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如下:(略)
序号 | 地块名称 | 电子监管号 | 土地用途 | 用地企业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企业土地成本(万元) | 土地评估总价(万元) | 拟回收回购价格(万元) ? |
1 | 兴宁大道西房开项目 | (略)W(略) | 住宅用地 | 广西博晋投资有限公司宁明分公司 |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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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5日,自(略)年8月3日至(略)年8月(略) 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书面反馈:(略)
??电话反馈:(略)
??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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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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