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略)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提升群众参保知晓率和积极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略)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高限价:(略)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略)
1.宣传单(八折页),数量:(略)
2.宣传单(四折页),数量:(略)
3.抽纸,数量:(略)
4.纸杯,数量:(略)
5.无纺布袋,数量:(略)
6.雨伞,数量:(略)
7.毛巾,数量:(略)
8.围裙,数量:(略)
注:(略)
(五)合作要求:(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采购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礼品或宣传品制作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制作及交付;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条件。
三、报价材料及样品要求
供应商须按要求整理完整报价材料,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复印件须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鲜章。本次报价支持现场递交、邮寄递交、邮箱投递三种方式,所有递交材料均需严格按照以下规范执行:
(一)现场及邮寄递交的全套纸质材料,须统一密封包装,在包装袋(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未盖章的视为无效材料;
(二)邮箱投递的报价材料,须将全套盖章扫描件整理为规范PDF文件(分项清晰、页面端正、画质清晰),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略)医保宣传品采购】+供应商全称+报价材料”,文件命名规范、材料齐全、签章完整,未按要求命名、材料缺失、模糊不清的电子版材料不予受理。
具体包含:
1.项目报价表(含分项单价、总价、税费、交货周期、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高限价);
2.企业资质材料:(略)
3.资格承诺函(自行出具,承诺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条件、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报价真实有效);
4.项目服务方案(含产品制作工艺、材质标准、质量保障、交货流程、售后保障等内容);
5.报价对应样品:(略)
补充说明:(略)
四、报价材料递交信息
(一)递交时间:(略)
(二)递交地点:(略)
(三)联系方式:(略)
五、评审方式及结果公示
我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按时递交的合格报价材料及样品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样品质量、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企业资质、履约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来宾市兴宾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采购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含制作、含印刷、含包装、含县域内送货上门的全包价格,采购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交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须无条件免费重做、更换;
(三)供应商弄虚作假、虚报资质、恶意报价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列入我局采购黑名单;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终解释权归来宾市兴宾区医疗保障局所有。
来宾市兴宾区医疗保障局
(略)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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