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管(发改)审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淮安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注:(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3.4.2自 (略) 年9 月(略)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略) 年9 月 (略)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略) 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链接诚信库。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链接诚信库。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提供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彩色)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略) ②若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略)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①自 (略)年9月(略)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略) 年9月(略)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略)年 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如下: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K2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略)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略)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略)%、(略).5%、(略)%、(略).5%、(略)%、(略).5%、(略)%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略)%、(略)%、(略)%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略)%、(略)%、(略)%、(略)%、(略)%、(略)%机电安装工程9%、(略)%、(略)%、(略)%、(略)%、(略)%、(略)%、(略)%市政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绿化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略)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略) 2.偏离率计算:(略)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略) | | | | |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略))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略))4号)文件精神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特别提醒:(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