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若投标人授权其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该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授权其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该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请提供上述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若投标人以“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略)
3.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五条“服务要求”项“总体要求”第1点关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市属企业及下属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原则上不超过8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市属企业及下属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国有企业的审计业务”的规定,就相关审计事项出具承诺书,具体承诺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第五条项第1点(格式自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授权其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该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请提供上述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若投标人以“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略)
3.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五条“服务要求”项“总体要求”第1点关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市属企业及下属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原则上不超过8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市属企业及下属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国有企业的审计业务”的规定,就相关审计事项出具承诺书,具体承诺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第五条项第1点(格式自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