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环卫车辆(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财务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7.2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略)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略)号 |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张瑞峰 | 项目负责人: | 张伟 |
| 电话: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szbgs@(略).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