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出让收益民事追偿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新案)直接采购公示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受淮河能源控股集团#二级单位名称#委托, 拟对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出让收益民事追偿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新案)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直接采购原因进行公示。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 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 华兴公司矿业权出让收益民事追偿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新案) | 法律类服务 | 项 | 1 |
三、拟采用直接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证案件诉讼连贯性与针对性,确保案件相关工作衔接顺畅。按照《关于修改部分采购管理制度条款的通知》(淮能控股办〔(略)〕(略)号)中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服务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九条(八)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根据《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服务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略)修订版)》第九条:(略)
四、拟定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略)
任何供应商、单位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