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3.1.6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手机CA(标证通)或者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 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略)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 异议联系人:(略) | 异议联系方式:(略) | | 备注: | |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 招标人地址:(略) | 代理地址:(略) | | 招标人邮编:(略) | 代理邮编:(略) | | 招标人联系人:(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略) | 代理联系电话:(略)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电子邮箱: | | 招标人网址: | 代理网址: |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代理开户银行: |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银行账号: |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略)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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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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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