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包、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第3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4.售价:(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略)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略)
5.本项目为超过(略)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7.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高限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