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略)年水毁公路及桥涵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市(略)年水毁公路及桥涵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人为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略)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略)
2.5质量要求:(略)
2.6安全目标:(略)
2.7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资质:(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注:(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多允许参与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多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略)
6.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5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略)
(略).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略)
(略)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资质:(略) |
注:(略)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略) ②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
注: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略)年(略)月-(略)年(略)月) 注:(略)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选; (2)(略)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公路设计企业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略)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略))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略) ((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标段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 (7)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说明、证明且做出的说明、证明合理的。 (8)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略) (9)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略)分 主要人员:(略)分 业绩:(略)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高值和一个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高值和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略)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略) | 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细致、认识清楚;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工程造价控制思路及措施: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1分~8分; 好,得8.1分~(略)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略)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深刻、理解到位,处理方法及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1分~8分; 好,得8.1分~(略)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认识全面准确,在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一般,得3分~3.5分; 较好,得3.6分~4分; 好,得4.1分~5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 (略) |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1分~8分; 好,得8.1分~(略)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 后续服务人员、交通、后期保障等安排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 一般,得3分~3.5分; 较好,得3.6分~4分; 好,得4.1分~5分。 |
2.2.4(2) | 主要 人员 | (略)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略)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低要求),得(略)分 |
2.2.4(3) | 业绩 | (略)分 | 企业业绩 | (略)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得(略)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五年((略)年(略)月(略)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完成1个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加5分;多加(略)分。 注:(略) |
履约信誉 | 5分 | 企业信誉 | 5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低信誉标准得5分 |
2.2.4(3) | 评标价 | (略)分 |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2 其中:(略)1;E2=0.5,评标价得分低为0分。 |
|
注:(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